【麗江連續(xù)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 不得封路、封村、封社區(qū)、封市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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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江連續(xù)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 不得封路、封村、封社區(qū)、封市場
2020-2-20 09:28 上傳
2月19日,云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(fā)布第10號通告,通告全文如下: 云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(qū)分級防控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“科學防治、精準施策”指示精神,落實省委、省政府“從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、重點防控轉變”的工作要求,實施差異化防控措施,結合我省疫情形勢,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: 一、分區(qū)分級原則 (一)科學評估原則。以累計確診病例數、近期疫情發(fā)展趨勢及二代病例數、聚集性疫情等要素為評估依據,以縣域為單位將疫情風險分為高、中、低3個等級。 (二)精準施策原則。各地須根據本實施意見,細化本地防控方案,做到一縣一策。 (三)動態(tài)調整原則。各地根據疫情發(fā)展態(tài)勢,動態(tài)開展疫情風險評估,適時調整防控措施。 二、分級標準 低風險地區(qū):無確診病例,或連續(xù)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。 中風險地區(qū):14天內有新增確診病例,累計確診病例不超過50例;或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,14天內未發(fā)生聚集性疫情。 高風險地區(qū):累計確診病例超過50例,14天內有聚集性疫情發(fā)生。 三、防控措施 (一)嚴防輸入風險 在機場、火車站、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省界入口,所有擬入滇人員須填寫《個人健康申報表》,接受體溫檢測,如有發(fā)熱、咳嗽等情況,就地隔離排查,同時實施人員分類管理: 1.對湖北省內已實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擬入滇人員,一律勸返。 2.對湖北省內未實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擬入滇人員,在滇有工作單位或有固定居所的,集中隔離醫(yī)學觀察14天;在滇無工作單位或無固定居所的一律勸返。 3.來自其他疫情高風險地區(qū)的擬入滇人員,須填寫《個人健康申報表》,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14天。居家隔離的要自覺接受社區(qū)管理。 4.來自非疫情高風險地區(qū)的擬入滇人員,須填寫《個人健康申報表》。 (二)實行分區(qū)分級管理 1.低風險地區(qū)全面恢復到疫情發(fā)生前的正常生產、生活秩序。 (1)保證交通暢通,不得封路、封村、封社區(qū)、封市場。 (2)全面復工復產,積極幫助企業(yè)解決用工、原材料、資金、設備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。對企業(yè)復工復產不得以審批、備案等方式進行限制。 (3)城市社區(qū)、農村村委會對所有外來人員實行網格化排查和管理。加強城中村、城鄉(xiāng)結合部、廠礦、工地等重點部位的疫情監(jiān)測。 (4)醫(yī)療機構繼續(xù)落實預檢分診和發(fā)熱門診管理,對所有發(fā)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。保留定點醫(yī)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。 (5)大力開展愛國衛(wèi)生運動,開展環(huán)境整治和健康知識普及。 (6)密切關注周邊地區(qū)疫情動態(tài),開展風險評估,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和防控措施。 2.中風險地區(qū)有序恢復正常生產、生活秩序。 (1)無確診病例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、城鄉(xiāng)社區(qū),可參照低風險地區(qū)的防控措施,保證正常的交通、生產、生活秩序,開放景點景區(qū)。 (2)在對疫情有關場所和人員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,合理安排復工復產,落實企業(yè)疫情防控責任,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,并做好通風、消毒、體溫監(jiān)測等防控工作。 (3)將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點醫(yī)院治療,對無癥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,減少重癥和死亡病例。 (4)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追蹤管理,全部采取集中隔離醫(yī)學觀察,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。 (5)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。 (6)對連續(xù)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的縣域,可及時調整為低風險地區(qū)。 3.高風險地區(qū)采取“內防擴散、外防輸出、嚴格管控”的防控策略,實施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。 (1)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,對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(qū)(村組)實行區(qū)域封鎖。 (2)保障疫情防控、公共事業(yè)運行、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(yè)正常運轉。指導其他企業(yè)采取靈活方式安排員工工作。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(yè)應立即停工停產,直到評估合格后方能復工。 (3)暫停大型會議、會展、演出、體育賽事、聚餐、娛樂休閑等人群聚集性活動。 (4)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嚴防疫情向周邊地區(qū)輸出、擴散,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圍。依法按程序審批后,可實行區(qū)域交通管控。 (5)對連續(xù)14天無新增聚集性疫情的縣域,可及時調整為中風險地區(qū)。 (三)重點場所防控 1.在全省范圍內使用“云南抗疫情”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。重點是人員流動性大、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。對住宅小區(qū)、學校、辦公場所等,可自愿掃碼,不作硬性要求。 2.全省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。 四、工作要求 (一)強化屬地責任。各地要按照“堅定信心、同舟共濟、科學防治、精準施策”的方針,嚴格落實分區(qū)分級精準防控要求,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、重點防控轉變,統(tǒng)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工作,推動經濟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。 (二)堅持依法防控。堅決糾正偏頗和極端做法,不搞攀比,不搞“一刀切”,不搞層層加碼。 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此前發(fā)布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為準。 云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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