麗江商務局領導失職造成339萬損失 據麗江市紀委消息,麗江市商務局副局長王光春因未正確履職、致使企業(yè)違規(guī)獲得國家補助資金339.5萬元,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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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江商務局領導失職造成339萬損失
2015-12-29 16:46 上傳
通報稱:麗江“萬村千鄉(xiāng)市場工程”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、市商務局分管貿易流通科(具體負責“萬村千鄉(xiāng)”市場工程項目的科室)的麗江市商務局副局長王光春,在具體負責“萬村千鄉(xiāng)”市場工程中,未正確履行自身工作職責,對企業(yè)項目申報材料未認真審查,致使企業(yè)弄虛申報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順利上報;在組織項目驗收過程中未認真核實,對企業(yè)沒有建設和建設不符合國家文件規(guī)定要求的項目以驗收合格上報,致使企業(yè)違規(guī)獲得國家補助資金339.5萬元,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,負有領導責任,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(編輯/畢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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