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者按:麗江市三年建成“愛心水窖”近1.3萬口 省、市、縣三級共籌集資金2115萬元 記者從市水利局了解到,麗江市自 2012年啟動“愛心水窖”建設工作以來,共建成“愛心水窖” 12848口,省、市、縣三級共籌集資金 2115萬元。 2012年,為認真貫徹落實《云南省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建設“愛心水窖”解決飲水困難的意見》精神,麗江市編制了《麗江市 2012— 2015年“愛心水窖”建設工程規(guī)劃》, 2012年,全市建成 3125口,其中,新增“愛心水窖” 2500口,省級下達資金 300萬元,市級配套 375萬元,縣級配套資金 269萬元;市級小農(nóng)水資金項目 625口,市級補助資金 125萬元,于 2013 年通過市級驗收。 2013年,麗江市委、市政府出臺了《麗江市關(guān)于加快山區(qū)“愛心水窖”建設的實施意見》,提出 2012— 2015年建設“愛心水窖” 3.6萬口的目標任務,同時從建設范圍、建設標準、資金籌措、資金管理、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明確,為“愛心水窖”建設提供了堅強保障。當年建成 7000口,省級下達資金 840萬元,市級配套 1050萬元,縣級配套資金 100萬元,目前各縣(區(qū))項目均已完工。 2014年計劃建設“愛心水窖” 11000口,目前已完成 2723口。 在“愛心水窖”建設過程中,各縣(區(qū))都籌集資金購買水窖鋼模,安排技術(shù)人員指導施工,使“愛心水窖”規(guī)劃布局合理、施工工藝基本達到相關(guān)規(guī)范和技術(shù)標準要求。同時,各縣(區(qū))嚴格按照省水利廳要求,明確建設標準、建設范圍、申報主體,嚴格項目申報和審批,嚴格資金管理,加強公示,認真組織驗收,加強建后管理,確保了“愛心水窖”建設的順利實施。項目建設完成后嚴格按規(guī)定進行審計和驗收,驗收采用建設主體自驗、縣級初驗、市級復驗的三級驗收方式。 為確保“愛心水窖”長期發(fā)揮效益,麗江市將“愛心水窖”建后管理與小型水利工程產(chǎn)權(quán)制度改革有機結(jié)合,充分落實誰受益誰管理的產(chǎn)權(quán)制度改革原則,在水窖建成并通過驗收后及時給戶主發(fā)放產(chǎn)權(quán)證,使水窖受益主體成為產(chǎn)權(quán)人、成為管理主體,確保水窖運行管理責任明確。(完)(雙惠) (來源:麗江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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